- 校长、党委副书记 陈寿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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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8-02
陈寿灿,1962年10月生,浙江余姚人,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学校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法律事务室、档案馆、校史馆)、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研究所)、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审计处、国际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1983年北京大学哲学系本科毕业,1988年浙江省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生毕业,2008年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
1988年至2001年任浙江财经学院党委学工部部长、学生处处长;1997年7月至1999年7月,任宁波市海曙区政府区长助理(挂职);1999年至2001年任浙江财经学院院长助理、科研处处长;2001年3月任浙江财经学院副校长、党委委员;2011年11月任浙江工商大学副校长、党委委员,2014年月2月任浙江工商大学党委副书记。2015年10月起任浙江工商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
2001年以来,曾到英国牛津大学、美国普渡大学、日本福井县立大学、瑞典斯德哥尔摩经济学院等大学短期进修与学术访问。
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学理论、宪治伦理、传统德治思想与现代中国道德建设。主持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司法部基金、教育部基金等省部级社科规划项目17项;出版专著、译著(包括合作)11部,主编《方法论导论》、《现代管理哲学》等教材6种,在《哲学研究》、《政法论坛》、《新华文摘》、“光明日报”等刊物上发表论文70多篇;主编《财经法律评论》、《浙江伦理论坛》、《道德建设与价值培育研究丛书》、《当代经济法理论丛书》等。论著及成果获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省高校优秀社科成果一等奖、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等奖项9项。主讲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专题摄影的文化呈现”等课程。
现为浙江省重点学科“法学”主持人;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文化创新类)“道德建设与价值培育”学术带头人。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专家、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浙江省马克思主义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浙江省伦理学会会长。
1987年评为浙江省优秀教师,2007年评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010年入选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2011年评为省“五个一批”人才,2014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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