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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招聘留学生管理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09-11-04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同意,浙江工商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决定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留学生管理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胜任本岗位职责的政治素质,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国外知名大学硕士学位和较丰富的涉外工作经验;
    (4)精通英语,有较好的沟通能力, 较高的文字能力, 一定的行政经验,胜任留学生管理工作;
    (5)有国外工作经历或留学生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方法及程序:
    1.受理应聘人员报名
    符合应聘条件和要求的应聘者需填写应聘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最高学历和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若应聘人员为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16日
    2.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学校人事处和国际教育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者接面试通知后需携带所提交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到浙江工商大学人事处现场确认并参加招聘面试。
    3.招聘面试内容及形式
    招聘面试时间初定在2009年11月底前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素养、英语水平、文字能力和对相关工作的基本知识。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由浙江工商大学人事处组织,国际教育学院参与,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排名等额确定拟聘人选。若拟聘人选为校外人员,须提交应聘推荐表,推荐人为浙江工商大学校内外副教授以上专家(或行政主管)各1名。
    4.公示招聘结果
    拟聘人选有关材料及招聘面试情况报学校审定后,若拟聘人员为校外人员,由学校人事处通知办理政审和体检手续。经政审和体检合格后, 将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照《浙江工商大学人事代理管理办法》,由人事处办理调动或毕业生接收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若拟聘人员为校内在职人员,由学校人事处通知办理内部调动手续。
    (三)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若拟聘人员为具有硕士学位的校外人员,依据《浙江工商大学人事代理管理办法》(浙商大人〔2008〕321号),聘用后人事档案在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浙江工商大学工作站实行人事代理,学校人事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包含试用期6个月。聘用人员在合同期间工资和校内津贴参照事业编制同等人员标准发放,学校负责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若拟聘人员为校内在职人员,聘用后的管理和待遇按校内同等人员情况。
    (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邮政编码:310018         
    联系人:  应亚平
    联系电话:0571-28008682
    电子邮箱ies@mail.zjgsu.edu.cn
    人事处联系电话:0571-28877288、28877289
    人事处联系人:王小颖、赵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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