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0-04-01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同意,浙江工商大学财务处决定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财会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胜任本岗位职责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5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财务、会计专业博士学位;
(4)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以及较强的计算机应用和操作能力。
(二)招聘方法及程序:
1.受理应聘人员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20日。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将个人应聘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法提交到学校财务处或人事处。
需要提供的应聘材料为:
(1)个人简历(包括应聘者本人的个人信息、联系方式、自高中开始至今的学习、工作经历);
(2)最高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
2.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学校财务处和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者接面试通知后携带所提交证件、证明材料原件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确认并参加招聘面试考核。
3.招聘面试内容及形式
招聘面试时间初定在2010年4月底前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素养、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和对相关工作的基本知识。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由浙江工商大学人事处组织,财务处参与,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排名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须提交应聘推荐表,推荐人为浙江工商大学校内外副教授以上专家(或行政主管)各1名。
4.体检和政审
体检由学校人事处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政审由学校人事处发函到拟聘人员所在单位,由对方单位出具政审材料并协助办理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居住地基层组织的政审手续。
5.公示招聘结果
经政审和体检合格后,将在学校网站或人事处主页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事业单位聘用和报到的相关手续。
(三)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拟聘人员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五年,包含试用期6个月。聘用人员在合同期间工资、津贴和福利待遇按照事业编制人员标准,参加学校管理人员考核,不享受学校教学科研人员引进待遇。2010届毕业生须在2010年12月31日前取得报名规定所需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邮政编码:310018
浙江工商大学财务处
联系人: 杨 颐
联系电话:0571- 28877301
电子邮箱: cwgl@mail.zjgsu.edu.cn
人事处联系电话:0571-28877288、28877289
人事处联系人:王小颖、赵恒
校财务处
校人事处
201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