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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艺术设计学院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启事
发布日期:2011-05-24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同意,浙江工商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决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符合所应聘岗位身体条件要求和年龄要求;

4)满足所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位和技能等其他要求。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实验室管理人员2名: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651日以后出生);

2)具有相关设计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和较好的沟通能力;

3)具有网络管理、维护工作经验和实验室管理经验,以及设备的申报、管理能力。 

动画专业2名;环境艺术设计方向1名;工业造型专业2名;美术学1名: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651日以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并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文秘管理能力;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1.受理应聘人员报名

    符合应聘条件和要求的应聘者需填写应聘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最高学历和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若应聘人员为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若应聘人员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请提供全文复印件(不超过3篇);若应聘人员曾经获得过专业奖项,请提供复印件(不超过3项)。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615

    2.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学校人事处和招聘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到2:1时,方可进行招聘面试。资格初审通过者接面试通知后需携带所提交证件、证明材料、科研论文、获奖证书原件到面试现场确认并参加招聘面试。

    3.招聘面试内容及形式

招聘面试时间初定在20116月下旬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素养、业务工作能力和相关工作的基本知识。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由浙江工商大学艺术学院组织,学校人事处和专业专家参与,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排名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必须提交应聘推荐表,推荐人为浙江工商大学校内外副教授以上专家各一名。

    4.公示招聘结果

    拟聘人选有关材料及招聘面试情况报学校审定后,由学校人事处通知办理政审和体检手续。经政审和体检合格后, 将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照《浙江工商大学人事代理管理办法》,由人事处办理调动或毕业生接收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依据《浙江工商大学人事代理管理办法》(浙商大人〔2008321号),拟聘人员聘用后人事档案在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浙江工商大学工作站实行人事代理,学校人事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包含试用期6个月。聘用人员在合同期间工资和校内津贴参照事业编制同等人员标准发放,学校负责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五)其他相关事项

应届毕业生须在2011630日前取得报名规定所需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面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视情取消面试和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邮政编码310018         

联系人:张玲  

联系电话:0571-28878576  

E-mailzl@mail.zjgsu.edu.cn

人事处联系电话0571-2887728828877289

人事处联系人老师

 

 

附件:

 

浙江工商大学人事代理人员应聘申请表.doc 

 

                                                                               人事处

201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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