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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审计处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启事
发布日期:2011-09-06
    因工作需要,浙江工商大学审计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程审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胜任本岗位职责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公正廉洁,坚持原则;
    2.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一般应具有工程造价、建筑工程、审计或财会专业硕士以上学历;或具有相关本科专业学历、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获得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工程造价师资格。
    (二)招聘方法及程序
    1.受理应聘人员报名
    符合应聘条件和要求的应聘者需填写应聘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职称及相关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若应聘人员为在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18日。
    2.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学校人事处和审计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者接笔试通知后需携带所提交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到笔试现场确认并参加笔试。
    3.招聘考试内容及形式
    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由浙江工商大学人事处组织,审计专家参与。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结束后综合确定拟聘人选。
    4.公示招聘结果
    拟聘人选有关材料及招聘面试情况报学校审定后,由学校人事处通知办理政审和体检手续。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经政审和体检合格后,将在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照《浙江工商大学人事代理管理办法》,由人事处办理调动或毕业生接收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
    (三)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依据《浙江工商大学人事代理管理办法》(浙商大人〔2008〕321号),拟聘人员聘用后人事档案在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浙江工商大学工作站实行人事代理,学校人事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包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不适合应聘岗位,将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合同期间工资和校内津贴参照事业编制同等人员标准发放,学校负责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审计处
    邮政编码:310018
    人事处联系人:王娅昕、王小颖
    人事处联系电话:0571-28877288、28877289
    电子邮箱:sheliawang@mail.zjg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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