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工商大学外国语学院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启事
-
发布日期:2011-12-13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同意,浙江工商大学外国语学院决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符合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大学英语教学科研人员1名:
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二外西班牙语教学与科研人员2名:
西班牙语言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1.受理应聘人员报名
符合应聘条件和要求的应聘者需填写应聘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最高学历和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若应聘人员为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若应聘人员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请提供全文复印件(不超过3篇);若应聘人员曾经获得过专业奖项,请提供复印件(不超过3项)。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0日。
2.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学校人事处和外国语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到2:1时,方可进行招聘面试。资格初审通过者接面试通知后需携带所提交证件、证明材料、科研论文、获奖证书原件到面试现场确认并参加招聘面试。
3.招聘面试内容及形式
招聘面试时间初定在2012年1月中旬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素养、业务工作能力和相关工作的基本知识。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由浙江工商大学外国语学院组织,学校人事处、专业专家及校纪委参加,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排名等额确定拟聘人选。
4.公示招聘结果
拟聘人选有关材料及招聘面试情况报学校审定后,由学校人事处通知办理政审和体检手续。经政审和体检合格后, 将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照《浙江工商大学人事代理管理办法》,由人事处办理调动或毕业生接收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依据《浙江工商大学人事代理管理办法》(浙商大人〔2008〕321号),拟聘人员聘用后人事档案在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浙江工商大学工作站实行人事代理,学校人事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包含试用期6个月。聘用人员在合同期间工资和校内津贴参照事业编制同等人员标准发放,学校负责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五)其他相关事项
应届毕业生须在2012年6月30日前取得报名规定所需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面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视情取消面试和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外国语学院
邮政编码:310018
联系人:朱玲
联系电话:0571-28878506
E-mail:zhuling302@163.com
人事处联系电话:0571-28877288、28877289
人事处联系人:王老师
E-mail:rsc@mail.zjgsu.edu.cn - 上一条: 浙江工商大学拟聘用人员公示
- 下一条: 浙江工商大学卫生所人事代理人员招聘启事